《四川省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办法》8月1日起施行
《四川省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办法》8月1日起施行
* 来源 : * 作者 : admin * 发表时间 : 2013-10-21 * 浏览 : 0
7月29日,省政府在省公安消防总队召开了贯彻实施《四川省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新闻发布会。省政府副秘书长张晋川、省公安厅副厅长岳德松、省消防总队总队长马先宏、以及工商、质监等部门领导出席了新闻发布会,对《办法》做了解读。《办法》将于8月1日正式施行。
会上,省公安消防总队防火部技术处处长刘海燕介绍说,近年来,我省消防产品的质量状况不容乐观,消防产品质量低劣问题十分突出,违法生产和销售的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已危害到了百姓的防火安全。《办法》明确了工商、质监、消防三部门的各自权限,确定了消防产品监督执法联动制度,实现对消防产品生产、销售和使用三个环节的全过程监管。此外,为从源头上控制不合格消防产品进入市场,《办法》确立了消防产品流向信息管理制度,以明晰产品的源头,让出自正规厂家的消防产品有据可查,无资质产品则难再流通;若发现不合格产品,则可通过流向信息对同类或同批次产品给予查处。《办法》要求生产者、销售者如实记录消防产品的流向信息,并至少保存5年。禁止无流向证明的消防产品安装使用或通过验收,以倒逼建设单位自觉购买正规厂家的消防产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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